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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 ⾏分析 治療 中的 次 要 ⾓⾊ , 影響 最 劇 的是, 變得 更加聚 焦 於發展 的 前 衝突 階段 與 帶來 改 變 的 關係 因⼦ 。
然 ⽽, 如此 的 重點轉移並 未 以同 樣 的 ⽅ 式 去影響 到 所 有 的精神分析學 派 。 如 果 我們 以 某 程度 上 較 為 概要 與 簡 略 的 ⽅ 式推 論, 許多 精神分析理論與 臨床 的 模式 圍 繞 著 四 個主 要 議 題 ⽽ 發展 ( 驅 ⼒、 ⾃ 我、 ⾃ 體、與 客 體 關係 ),我們 可以 描 繪 出在 每 ⼀個 議 題 中衝突所 扮演 的 ⾓⾊ 。從 驅 ⼒的 ⾓ 度來 說 ,個體 以驅 策 變 遷 的 ⾓ 度來 審 視 , 形 塑 了 被 包 埋 於 ⾏動、意識與潛意識 幻想 中的 欲 求,這 些 欲 求 經常 被 經 驗 為 不 可接 受與 危險 的。 因 此 ,精神⽣活 經常 被 視 為是 圍 繞 著 衝突與衝突的 解 決 ⽅ 案 所 組 織 的, 並且以 焦慮 、 罪 惡 、 羞恥 、 抑制 、 症狀形 成, 以及病 理的 性 格 特 質 為主 要表 現 。 焦 點落於 欲 求與 驅 策 , 以及 對 抗 它 們的 防衛 。 以⾃ 我的 ⾓ 度來 看 ,個體反映的是 適 應的能⼒、對 現實 感的能⼒與 防衛 的能⼒。 發展 上, 適 應、 現實 感和 防衛 的能⼒ 隨 著 時 間的 推 進⽽ 發展 ,是 驅 ⼒-衝突的動⼒ 之 結 果 。 以⾃ 體 經 驗 的 ⾓ 度來 看 ,個體反映的是 持續 的主 觀經 驗 ,特別是⼈我 界 線 、 ⾃ 體與 他 ⼈的區別、分 離 感、 ⾃ 尊 、 整 體 / ⽚ 段 、 連 續 /不 連 續 的 程度 。在 此 ,衝 突在 組 織 精神 結構 上 並不重要 。 以客 體 關係 的 ⾓ 度來 看 ,個體反映的是 孩 童 期 經 驗 的內在意 象 , 客 體 則 被 視 作是在 任何 新經 驗 中 發 揮 作 ⽤ 的。在這 些取 向中,衝突 關 切 的是,主體的精神內在間、精神 結構 間, 以及 ⼈ 際 間的 世界 。 對 於 衝突相對 於 缺陷 的效 度爭 議 ,在 ⼆ ⼗ 世 紀末 期 的 數 ⼗ 年間 仍然 延燒 著 。這 些爭 議 的 源 頭 , 可以 回溯 到 Hart m ann 對 於⾃ 我的 ⾃ 主 性 與 無 衝突區域的 概念 的⼀ 種 特別的 詮 釋 。 ⾯ 對衝突理論的 爭 議 , B lu m (198 5 ) 和 Murra y (199 5 ) 認 為,在 發 展過程 中, ⾃ 我 使 ⽤防衛 機 制 ,作為 有 ⼒量的、 具有保 護 的、與 適 應的 ⼯ 具 , 來 回 應 外 在、內在、 真 實或想 像 的 危險 。 過度 的 使 ⽤防衛 ,會 傷害 到⾮防衛性 的⼈ 格 功 能, 於 是 防衛 會 阻礙 了 ⼈ 格 的 發展 , 導致 ⾃ 我的 限 縮 與 病 態 化 。 然 ⽽, 無 論是 否有 創 傷 相 關 的 經 驗 , 發展依 然 會進⾏。對 於 佛洛伊德 認 為, ⾃ 我 可以 在創 傷 的 外 在 條 件下 進⾏ 適 應之陳 述 ,在 當代可 被 重述 為特定的 ⾃ 我 裡 的內在 系統 衝突。衝突 發 ⽣ 在 防衛 與 ⾮防衛功 能之間 (Papiasvili , 199 5 ) , 透過 精神分析的 ⽅ 法來 , 掃 描 、 發 現 和分析,從 前性 器 期 到 伊 底帕 斯 期 , 及 伊 底帕 斯 後 期 的相 關 精神內在的衝突。在 多 年 臨床 與理論 知 識的 逐 漸 積累 下 ,在所 有 個 案 中的所 有發展階段 , 都 被 觀 察 到 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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