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衝突 的 展現 會 隨 著 發 展 程 度 、 精神 病 理 以 及 ⽂化 因 素 ⽽ 異 。兒童 精神分析師 也 描述 了 正 常的、可 預 期的發 展 衝突 ,這 些 衝突通 常是 短 暫 的 (Tyson & Tyson, 1990) 。這 些 是存在孩童內 部 規範 階段特 定的成 熟 ⼒ 量 的 衝突 ,使得兒童與他 /她 的環境發⽣ 衝突 。 當 把 外部 的 要 求內 化 完 成時,這種 特 定的發 展 衝突 將 會 消失 ,同 時 進 ⼀ 步 邁 向 結 構化 與 性 格 形成 ( 同上 , pp. 42-43) 。
三、 B. ⾃ 我 ⼼ 理 學的 觀 點
在 精神分析 的 各 種模式中, 較 重視 衝突 的是 著重 ⾃ 我 和 驅 ⼒ ⾓⾊ 的 古 典模式 和 ⾃ 我 ⼼ 理 學。 當 代 ⾃ 我 ⼼ 理 學的 傳承 者 更加重視 衝突 ,因此被 稱 為 當 代衝突 理 論。 當 代衝突 理 論家 背 離 佛洛伊德 的結 構理 論,以便 專注 於 驅 ⼒ 衍 ⽣物、 焦慮 、 防禦 和 超 我 壓 ⼒之間的 妥 協形成。 妥 協是 衝突 的結 果 ,如同 衝突 ⼀般, 妥 協無 所 不在,因 為⼼ 靈 的 每 個 部分 都 被 視 為 圍繞 著 妥 協形成的結 構 : 即 圍繞 著 衝突 。對於 當 代衝突 理 論家來 說 ,⼼ 智 發 展更 被 視 為⼀ 系 列 的 妥 協形成,⽽不是 傳統佛洛伊德 的三 重 結 構 (原 我 、⾃ 我 、 超 我 )。 精神分析 療 癒 的⽬的,是 幫 助 個 案 理解 ⾃⼰的 潛 意 識 衝 突 ,並對於⾃⼰如 何根據 童年的 潛 意 識 恐懼 來 防衛驅 ⼒ 衍 ⽣物,能有 所 洞察 。 分析 師 的 任務 是結 構 ⼀個 分析 情境,來 促 進 潛 意 識 衝突和 防衛 以 盡 可能 明 確 的⽅式 浮 現 ,並 將 這種 潛 意 識 材 料詮釋 給 個 案 ,以 幫 助 他獲得 更 具 適 應的 妥 協形成 (Abend 2005, 2007; Arlo w 1963; Brenner 1982, 2002; Druck et al 2011; Ellman et al 1998) 。 ⾃ 我 ⼼ 理 學最 初 與 Anna Freud 、 Heinz Hartmann 以 及 Ernst Kris 、 David Rapaport 、 Erik Erikson 和 Rudolf Lo w enstein 關係密 切 。其他 許多 ⼈也有 重要 貢 獻 , 影響 後 來的 理 論與 技 術 。他 們 包 含了 R. Waelder 、 O. Fenichel 、 E. Jacobson 、 M. Mahler 、 H. Nunberg 、 J. Arlo w 、 C. Brenner 、 L. Rangell 、 H. Blum 及 其他。 Jacob Arlo w (1987) 總 結了⾃ 我 ⼼ 理 學家對 衝突 堅 定不 移 的 興 趣 ,在 解 釋 Anna Freud 、 Ernst Kris (1950) 及 Heinz Hartmannn (1939) ,他 寫 道 :「 精神分析 或 許 可以被定義為 從衝突 的 ⾓ 度 看 ⼈ 性 」 (p. 70) 。在他對⾃ 我 ⼼ 理 學 和 當 代 結 構理 論的 評 論中, Blum (1998) 觀察 到 ⾃ 我 ⼼ 理 學是「結 構理 論的 誤 稱 ,因此不存在字 ⾯上、 封 裝 的 『 ⾃ 我 ⼼ 理 學 』 … 」 (Blum, 1998, p. 31) 。⾃ 我 ⼼ 理 學, 反 對原 我 ⼼ 理 學, 強 調 注 意 精神表 ⾯,其為 更 深 層潛 意 識 衝突 的 衍 ⽣ 和 指引。這與對前意 識 , 以 及 對 幻 想 、 夢 、 和 屏幕 記憶 等之 外顯 內容的 重新 關 注 有關。 詮釋 被 認 為是⼀個 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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