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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 性 的 歷 程 。 從 表 ⾯ 到 深 層 的 詮釋順 序 ,以 及 「 詮釋 內容前 先詮釋防衛 」, 強 調個 案 在 溝 通 上 阻抗 的成 分 ,在 ⼆ 戰 後 時期提出了 延⻑ 時間的 增 量 分析 。 理 論 植 基 於結 構理 論, 從 原 我 、⾃ 我 和 超 我 之間 衝突 的 ⾓ 度 來 思 考 精神 裝 置 ,⾃ 我 在 另外 兩個 基 本結 構 和 現 實之間 進 ⾏調 解 ,並 逐 漸 納⼊起 源的、發 展 的 和適 應的 考慮 。
三、 Ba. Anna Freud
Anna Freud 在 衝突 的 起 源中 細 膩 的 闡述 防衛 過 程 。 即 使在 1926 年, 衝突 顯然 包 含兩個⽅⾯( 防衛 的內容 和 防衛 過 程 ) 佛洛伊德 相 對 更多 地關 注 在 防衛 的內容上。 在 Anna Freud 極 具 開創 性 的出 版 物 《 ⾃ 我 與 防衛 機制 》 中, 將 防衛 過 程 提 升 ⾄ 與 衝突 的 起 源中 防衛 的內容等同的 重要 位 置 (Freud, A, 1936) 。
三、 Bb. Hartmann, Kris, Rapaport 與 Erikson
把 精神分析視 同於⼀般⼼ 理 學,並 認 為 核 ⼼ 問題 是在 適 應上, Hartmann (1939, 1975) 也論 述 了 包 含在⾃ 我 之中 初 級 ⾃發 性 和 次 級 ⾃發 性 的 概念 、( 相 對地)無 衝 突 的 領 域, 和 在⾃ 我 之中, 各 種⾃ 我 功 能之間的 系 統 內 衝突 。與 Kris 、 Rapaport 和 Erikson 同時, Hartmann 闡述 了⾃ 我 的 更廣泛 功 能, 包括 ⾃ 我 合成 和 整 合 功 能、 中 和 、 昇華 、⾃ 我認 同的發 展 (Erikson, 1956) 等。 對應於 先 前由 佛洛伊德 對原 我 的深 ⼊ 研 究 , 現 在 則 是對⾃ 我 的深 ⼊ 了 解 。這 些 早 期的 創 新 者 將 ⾃ 我視 為 廣 ⼤⼼ 智 中的⼀個⾯ 向 。他 們 的 著 作 反 映 了⼈ 類 ⼼ 智 以 及⼲ 擾 ⼒ 量 間的 平 衡 。 透 過 與個 案 的⾃ 我 聯 盟 , 分析師 的⽴ 場 與三個 精神基 本結 構 以 及 外部 世 界 是等 距 的。 雖然精神分析 的⽅法 仍然 是持 續 處 理 衝突 (Freud, A. 1936; Kris, 1947; Hartmann, 1950) , 精神分析 的 理 論作為⼀般 理 論,並 ⾮ 最⼩ 化 衝突 的 重要性 , 現 在 則 是 納⼊ 圍繞 衝突 的⾏為,也 納⼊ 獨 ⽴於 衝突 的⾏為。 Hartmann (1950) 指出 初 級 ⾃發 性 如 何 能 夠 參 與 衝突 的形成,⽽ 次 級 ⾃發 性 如 何 從衝突 中 產 ⽣並 再 次 成為 衝突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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