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到目次
像 是 現 實 外 在 正 在發⽣的 事 件 ,⽽ ⾮ 僅僅是 記憶 ⽽已」 ( G arma, 1969, pp. 488- 489) 。在這種情 況 下 , 接 下 來是「 夢 是 睡 眠 時的 幻 覺 ,是由 迄 今 為 ⽌ 因 睡 眠 的⾃ 我 無法 控制 ⽽ 潛 抑的 精神 內容,對 睡 眠 者被 削 弱 ⾃ 我 的 創 傷 性 影響 所 產 ⽣,因此 睡 眠 的⾃ 我當 作 真 實地 接受且 被 迫 偽裝 ,以尋求 減 緩 痛苦 的 精神張 ⼒ 」 ( 同上 , p. 491) 。 以這種⽅式形成的 夢 理 論,也 需要 從 結 構理 論的 ⾓ 度 來 闡述 創 傷 的 後 設 ⼼ 理 學: 「 〔…〕 受 創 的 精神 被 認 為可以 分 成 幾 種情 況 :⼀種是 寄 ⽣的情 況 ,由 強烈 創 傷 所 引發的 強 迫 重複 , 另 ⼀種情 況 是⾃體 順 服 於被 要 求 要重複 的, 還 有⼀種情 況 是 健 康 和 健全 的⾃ 我 … 要 保 護 ⾃⼰ … 免 於 強 迫 重複 並 試圖 管理 這 些 出於本能的⼒ 量 」 (1978, p. 116) 。 後 來,這個「 寄 ⽣的情 況 」被 稱 為 超 我 (1978, p. 118) 。 通 過 這種 ⽅式,「 精神 官 能 症 受到 有 害 的 超 我 的限 制 , 超 我反 映 了有 害 的 外 在 現 實, 讓 ⾃ 我 ⾂ 服 , 迫 使它 表現 得不 恰 當 ,並 阻 ⽌ 它以 和諧 的⽅式 管理 本 我 。」 (1978, pp. 118- 119) 。 在 G arma 的 理 論中, 強 調 任何 的 精神 官 能 症症 狀 (在個⼈的 層 次 和 團體的 層 次 )是 強 迫 重複 的⼒ 量 和導 致 「 掩 飾 」的⼒ 量 的組合與 衝突 的互動,如同 佛洛伊德 (1939) 在 〈 摩 ⻄ 和 ⼀ 神 論 〉 中 所 陳 述 的。 在這個 背景 下 , G arma 也 重新 定義與 受 虐狂 的 衝突 概念相 關的⽣與 死 的 驅 ⼒ 概念 ,在他 看 來,⽣與 死 的 驅 ⼒不是 基 本的⼒ 量 ,⽽是在 精神 的 建構過 程 中, 遭 遇 到 的經 驗 與內 化 經 驗 的結 果 。 當 談 到國 家時, G arma 跟 隨佛洛伊德 的 詮釋 ⽅式, 將 其 類 ⽐到精神 官 能 症 個體,他發 展愛 慾和 死 亡 驅 ⼒ 概念 :「 從 持 續 存在於 現 在 反 應中的 過 去 經 驗 反 應,有 些 會 推 動⼀個 國 家 朝 向 進步 、 幸福 , 但另 ⼀⽅⾯,有 些 是 較 有 破 壞性 的並 造 成 痛苦 的, 所 以在 精神分析理 論中可以這 麼 描述 , 簡 單 來 說 ,在 ⼀個 國 家裡,有 進步 的、 富 有⽣ 命 ⼒的 傾向 或 衝 動的 ⺠ 族,以 及 其他具有 退化 的、 ⾃ 我 破 壞 的或 死 亡 傾向 的 ⺠ 族 」 (1978, p. 47) 。 G arma 在其他地⽅ 繼 續相 同主 題 , 他 說 :「 …〔 這 些 〕 是 基 於 將 病 態 ⾏為( … ) 視 為對內 化 的 迫害 客 體⼀種 屈 服 或 攻 擊 的連 續性 ,( … )這 些 主 要 是 針 對 性 器 特質 。 反過 來,這 些 內 化 的 迫害 客 體來⾃ 於對 當 前的、孩⼦般的、 世 襲 的情 況 的 屈 服 ,這 些 情 況 是有 害 的,⽽ 且 ⼀ 直 是有 害 的」 (in : Raskovsky de Salvarezza (1974, p. 169) 。
59
Made with FlippingBook - professional solution for displaying marketing and sales documents online